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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1O1

穿透資訊扭曲與認知盲區,改善決策品質

聚焦epistemic risk、decision quality與knowledge flow
為法務、政策、金融與知識密集型組織帶來洞察與對話

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為什麼企業會選擇點一盞「昂貴的太歲燈」?

資料來源:由ChatGPT繪

在通訊產業裡,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

多數手機廠其實不會、也不太可能逐件剖析高通手上那成千上萬件專利究竟有沒有侵權。

因為作業成本太高,而且風險本身,也未必可被清楚界定(侵權判斷,本就存在灰色地帶)。

所以最後的決策很簡單:
不是「我有沒有侵權」,而是「我承不承受得起被告」。

於是多數公司選擇付授權金,換來一種確定性。

法律上,這叫做風險管理。 
經濟上,這叫降低交易成本。

但用更直白的話說,這比較像是在點一盞「昂貴的太歲燈」。

你未必真的明瞭所有風險,但你知道,不點的代價可能更高。

2026年4月11日星期六

我們為何把焦慮「外判」給神明?

本文獲邀刊載於「香港01論壇」(2026.03.26)

在華人社會中,面對不確定性時,我們並非全然仰賴理性計算。香港上環的文武廟長年香火鼎盛,考生拜文昌,商人拜關帝,這些看似傳統的行為,其實反映出一種熟悉的決策邏輯:當結果不可控時,人們傾向為自身行動尋找一個可依附的外部結構。在當代,大家逐漸把決策外包給模型與演算法;而在更久遠的年代,則是將不確定性託付給神明。兩者形式迥異,核心卻一致,都是在結果無法掌控時,為行動建立一個可依循的依據。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湯島天滿宮

將焦慮託付給神明


近年走訪日本福岡太宰府天滿宮、大阪天滿宮和東京湯島天滿宮,我逐漸意識到,這些場所不僅是宗教空間,更是一種處理不確定性的制度裝置。

天滿宮帶給人的印象,是被完整保存的秩序感。從表參道一路到本殿,延伸至菅公歷史館,信仰已轉化為制度、儀式與教育的一部分。天滿宮的主神菅原道真,祂不只是祈願的對象,更是文化敘事的核心。

這種安排形成一種「錨定」力量:在考試成敗、前途未卜的焦慮中,個人情緒被嵌入長期穩定的敘事。菅原道真象徵學問與努力,而努力本身即被賦予價值。這種敘事未必保證結果,卻為不確定的人生帶來一個穩定參照,使焦慮得以被安放。

願意在未知中前行


位於商業中心的大阪天滿宮,與太宰府呈現截然不同的面貌。懸掛成排的燈籠、奉納的酒樽與企業名錄,讓信仰不再只是個人祈願,而是公共參與的場域。無論名字被寫上燈籠,還是企業被列入奉納榜單,個人與組織都透過儀式嵌入共同體。

這裏處理不確定的方式,不在於給出明確答案,而在於創造共識。當眾人共同投入、共同相信,風險被分攤,焦慮被共享。這是一種動員型的敘事結構:它讓人願意在未知中行動,而不是在猶豫中停滯。

至於湯島天滿宮,作為東京文京區的信仰中心,承載着考生與家長的殷切期盼。繪馬架上掛滿各式願望,從升學考試、教師甄試、國家考試到就職祈願不一而足;籤詩則在抽取後被重新繫回枝頭,形成一種反覆安放焦慮的儀式循環。

信仰功能是恢復行動


這些行為或許無法改變客觀結果,卻完成一個關鍵的心理轉換:不確定的未來被暫時外包,焦慮被儀式吸收,個體因此重新獲得行動的穩定感。神明沒有替人做出決定,但儀式讓人相信自己已經準備充足,可以面對接下來的未知。

這正是三座天滿宮最值得觀察之處:不確定性並未消失,只是被暫時安放。

信仰的真正功能,不在於預測未來,而在於恢復行動能力。當結果不可控時,人需要一個能夠承載焦慮的結構,有時是神社,有時是儀式,有時則是演算法與儀表板。差別不在形式,而在於我們能否保有修正與反思的能力。

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

學術論文可以Revision 專利申請為何不能「補料」?

本文獲邀刊載於「信報教育」(2026.03.09) 

對於身處大學環境的教授與研究人員而言,「投稿」是最熟悉不過的工作。從初稿送出、回應審查意見,到依審稿建議進行大修(Major Revision)或小修(Minor Revision),這種「邊走邊修」的模式,早已是學術常態。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大觀書社

在學術界,Revision是一種使研究品質更周延的過程。補做實驗、增加數據、重寫段落,都是為了強化研究的嚴謹度。

然而,這種在學術界理所當然的修訂機制,到了專利申請卻成了高度敏感的禁區,甚至可能導致無法獲批。許多教授把研究成果轉化為專利時,最常感到困惑的是:為什麼寫論文可以不斷補強,專利申請卻幾乎不能「補料」?

一次定江山 嚴禁「附加事項」


有別於學術論文能在Revision階段補強,香港《專利條例》設有一條相當嚴格的紅線,申請文件的修訂不得包括「附加事項」(Added Matter),亦即不能在提交日之後,把原本未披露的新內容加進去。

簡單來說,學術論文的Revision可以是「加法」,但專利申請文件的修訂,只能接受「減法」或「重組」,也就是在原本已披露的內容中進行限縮、重新編排或解釋,絕不能把後來得到的新實驗數據直接補進去,卻主張原先的提交日期。

對習慣學術邏輯的研究人員來說,這套制度設計似乎有些僵化,但其背後其實有個清楚的制度考量。

關鍵︰時間基準的公平性


專利制度採納「先到先得」(先申請)原則,誰先向知識產權署提交專利申請,誰就佔據了時間優勢,而這往往決定了何者能獲批專利。

如果允許提交專利申請後,繼續補充新的技術內容,卻依然享有較早的提交日期,那麼在這段期間也研發出相同技術的競爭者,因較晚的提交日期而失去時間優勢。原本先到先得的競爭秩序將被事後改寫,使制度的可預測性整個亂了套。

專利制度真正要保護的,並非個別申請人的方便,而是整體產業競爭的公平性。提交日期一旦押上,申請文件的披露範圍即被「時間鎖定」。事後補充,縱然能使披露更加完整,但也不能穿越時空回到過去,改變既定的競爭基礎。

換個角度想:學術論文的Revision是為了「追求研究結論的完備」,而專利制度要求的,則是劃定「產業競爭的起跑線」。

有新突破該怎麼辦?


假設提交專利申請後,實驗室又取得重大突破,而原申請文件並未披露這些內容,實務上會另行提交一件新的專利申請。這些突破成果,將會獲得新的提交日期,而無法回溯至舊案。

論文與專利並不存孰優孰劣的問題,兩者只是服務於不同目的、遵循不同邏輯的遊戲規則。專利申請文件的披露,攸關法律上權利要求的楚河漢界,在時間基準的確定上自然會錙銖必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