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整理自《富爸爸富小孩:給你的孩子理財頭腦》書中內容
在企業財報中,專利通常被列為「無形資產」。從會計角度來看,專利似乎與廠房、設備一樣,是企業的重要資產之一。
但會計師的定義不是唯一的答案。羅伯特清崎(Robert Kiyosak)在《富爸爸富小孩:給你的孩子理財頭腦》中談到一個更直接的標準:資產,把錢放在你的口袋裡;負債,則從你的口袋裡掏錢。 用這把尺來衡量,或許能看到另一個答案。
理論上, 專利可以排除競爭者、創造授權收入、出售變現,甚至透過訴訟獲得賠償。 但現實是,絕大多數專利從申請到失效,從未創造任何收入,只是靜靜躺在資料庫。
相反地,專利從申請開始便伴隨各種成本:申請費、答辯費,及後續每年都必須繳納的維護年費。若佈局多國專利,這些成本往往更加可觀。
更有趣的是流動性問題,房地產可以出售,股票可以交易,甚至設備也能變現,但大多數專利其實缺乏活絡市場。許多專利帳面上是資產,實際上卻難以轉換為現金。
用清崎的標準重新審視:如果某項專利持續消耗維護成本,卻始終無法產生收入,也缺乏流動性,那麼它究竟是資產,還是披著資產外衣的負擔?
對事務所而言,還有一個問題值得翻出來想想。案件源源不斷的時候,專利工程師是重要的生產力來源;若合夥人拉不到案子,他們每天仍持續產生薪資、勞健保等固定支出。機器可以停機,耗油卻不會跟著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