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21, 2019

專利的保護範圍,由契約文字來界定

P公司正進行一款洗護髮梳的開發,與傳統洗護髮梳不同的是,P公司在產品上使用質感細緻的尼龍梳毛,而梳毛包含長短兩類,長梳毛擁有球狀的梳毛端頭,可達到按摩頭皮的效果;短梳毛緊貼著髮絲,只要像梳頭一樣來回梳理,就能洗淨髮絲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下榻酒店

如果P公司想以專利保護這款洗護髮梳,除了以專利說明書描述技術,還要透過申請專利範圍界定保護的範圍。我們知道專利說明書的鋪陳方式,能幫助社會大眾瞭解創新技術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運用的技術手段及產生的技術效果,但如果敘述過於繁雜(像是Apple在美國獲准的專利US7,479,949B2,內文就厚達60頁,還有293張圖式),看完密密麻麻的文字,頭應該都昏了。實務上只由專利說明書建構的保護範圍,可能如阿米巴變形蟲一般,隨各人解讀而有忽大忽小的情況產生。

為了克服以上的問題,專利送審時還需要一份申請專利範圍,做為專利保護的法律文件。透過一或多個請求項,以單句的契約文字表達所用的技術手段,並明確定義其中的元件種類及數量,以免解讀上產生模糊地帶。因為是契約文字,讀起來有些拗口是正常現象。

以P公司的洗護髮梳為例,申請專利範圍可撰寫如下:
【請求項1】一種梳子,其包括:一握柄部;及一工作部,其上設有複數個梳毛,該等梳毛包括至少一長梳毛至少一短梳毛,其中各該至少一長梳毛具有一球狀梳毛端頭。 
【請求項2】如請求項1所述之梳子,其中該等梳毛為尼龍材質
(請求項2的梳子除了原有的敘述限制,再加入新的敘述限制:將梳毛限定為尼龍材質)
請求項1並未附著在任何請求項底下,為獨立存在的形式,所以歸為「獨立項」;而請求項2附著在請求項1底下,為附屬存在的形式,所以歸為「附屬項」。不論是獨立項還是附屬項,裡面的敘述限制必須是專利說明書有寫到的技術特徵。但差別在於,獨立項記載的是不可或缺的技術特徵,附屬項則記載錦上添花的技術特徵。

申請專利範圍中,每個請求項都有各自的保護範圍,敘述限制少的請求項,保護範圍;相反的,敘述限制多的請求項,保護範圍就小。由此可知,獨立項的敘述限制比附屬項的敘述限制要少,所以有較大的保護範圍。

乍看之下,請求項的敘述限制應該越少越好,才享有較大的保護範圍,但申請專利範圍必須先通過官方審查,才能夠行使專利權。通常保護範圍越大的請求項,在官方審查的過程被核駁的風險也越高,關於這部份我們會在日後的文章進行探討。

1月 09, 2019

如何描述一個專利創新,以冰咖啡的供應方法為例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FinTech Forum 2018 Hong Kong

相信許多人在喝咖啡時,喜歡熱咖啡表層細沫的綿密口感,也樂於享受不會燙口的冰咖啡,可惜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於是,來自南台灣的咖啡師研發出一種冰咖啡的供應方法,能讓冰咖啡如熱咖啡般,表面層漂浮著細沫,製備過程相對於冰滴咖啡也較省時

若咖啡師想將這樣的創新方法申請專利,他必須完成送審的三樣文件,包括專利申請書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專利申請書主要是記載案件的名稱、申請人、申請日等等欄位,與技術內容無關屬於程序文件;專利說明書需對創新技術進行描述,屬於技術文件;而申請專利範圍用來定義專利的權利範圍,屬於法律文件。

一般來說,以專利說明書描述一個創新技術,會包含以下三大部份:

★待解決的問題
傳統的冰咖啡是在沖製好的熱咖啡中加入冰塊而成,然而這樣容易沖淡咖啡濃度因此現今製備冰咖啡多使用冰滴咖啡機,其以冰水來萃取咖啡,讓冰水一滴一滴的滲透過咖啡粉,慢慢將咖啡萃取而出。但冰滴咖啡的製備費時,往往要長達數小時,無法在短時間滿足大量的供應需求。並且,一般冰滴咖啡是以低溫萃取而成,難以像傳統的熱咖啡一樣,於表層形成有綿密細緻口感的細沫

★所運用的技術手段
如下圖,將咖啡液裝入於供應裝置(4)進行保存,供應裝置(4)包含用以封存咖啡液,並灌有二氧化碳及氮氣等氣體的儲存筒(41)、連接儲存筒(41)的冷卻單元(42),及連接冷卻單元(42)的輸出閥(43)。當輸出閥(43)開啟時,該儲存筒(41)中的咖啡液受氣體壓力推擠而通過冷卻單元(42)並降溫,再由輸出閥(43)輸出。

★能產生的技術效果
將手工沖製好的咖啡液置放於儲存筒(41)中,通過冷卻單元(42)急速冷卻後,由輸出閥(43)直接輸出,不需以冰水緩慢地萃取或等待加入的冰塊融解降溫,因此能快速且大量地供應冰咖啡。由於儲存筒(41)可使咖啡液中含有二氧化碳及氮氣,使輸出的咖啡液也能如生啤酒一般,擁有不同層次的泡沫,不僅讓咖啡液的口感獨樹一格,更增添了視覺上的美感。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專利所要保護的,就是能用以產生技術效果技術手段,而技術手段是由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徵所構成。

舉例來說,「將咖啡液裝入於供應裝置(4)進行保存,供應裝置(4)包含用以封存咖啡液,並灌有二氧化碳及氮氣等氣體的儲存筒(41)...再由輸出閥(43)輸出」即為用來供應冰咖啡的技術手段,而其中每一句話,如將咖啡液裝入於供應裝置(4)進行保存」都代表一個技術特徵

但要注意的是,技術特徵一定要是基於科學原理的應用。以前還在學校唸書時,某位經濟學教授在上課時說:「經濟學一點也不難,只要念咒(很簡單、很簡單、很簡單),自然就會覺得經濟學很簡單了!」念咒是否屬於技術特徵呢?基本上念咒算是心理建設,而非科學原理的應用,所以不能歸類為技術特徵。

1月 01, 2019

一拿到專利證書,所要保護的創新就不再是秘密!

戈爾(Gore)先生開發了一種可透氣,同時還可防水的新布料GORE-TEX。在製造上,首先將聚四弗乙烯(PTFE)材料進行快速拉伸,形成具有微小孔隙的薄膜,再將其貼於布料的表面。薄膜上面的微小孔隙雖然無法讓水分子通過,但能讓空氣穿透,因此具備透氣防水的功能

如果戈爾先生希望這樣的創新技術能獲得專利保護,他必須以自己公司的名義做為專利申請人,將相關的文件資料送交專利行政機關審查(如台灣的智慧財產局,或是美國的專利商標局)。若專利行政機關認為專利申請人所提出的創新,已滿足可獲准專利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在規費繳納之後,就能正式獲得專利證書,享有國家在有效期間內給予的專利保護。此時,戈爾先生的身份就從專利申請人轉變成專利權人,對於他人未經同意而侵害專利的行為,可於有效期間內主張合法的排除權利(例如發動專利侵權訴訟)。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但權利跟義務其實是一體的兩面,在享受權利的同時(私利),也必須負擔義務(公益)。在戈爾先生獲得專利權之時,專利行政機關也會將通過審查的文件資料公諸於世,透過公開留存的文獻記載,讓社會大眾能夠瞭解裡頭賣的是什麼「碗糕」,也能防止重要技術的失傳。像是GORE-TEX表面薄膜的製造方法,從1976年4月27日獲得專利證書的那天起,美國專利商標局隨即就執行公告作業,只要我們連上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檢索網頁,就可以找到這篇專利。


資料來源:美國專利商標局

由於專利獲證後,所要保護的創新技術就會被攤在陽光下,而專利證書過了有效期限之後(依專利類型而定,通常是送審並獲受理後的20年),前述的創新技術便不再受到專利保護。像是GORE-TEX表面薄膜製造方法的專利到期後,就有許多廠家雨後春筍般地投入相關產品的生產製造。

如有商業機密不宜公開之考量,較適合改以營業秘密的方式保護創新技術,透過檔案資料的嚴格控管,來防止創新技術的外流。例如肯德基就是以營業秘密的方式保護炸雞配方,以最高機密存放在公司的保險箱中,只要保管得當,外界便無從得知他們的炸雞配方該如何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