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15, 2022

明日世界的律師-進擊的法律人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家中

進入專利這行至今屆滿10年,基於專利等智慧財產是由法律創設產生,所以自己的工作也可算是法律業務。在科技進展的衝擊下,享有資訊不對稱和特許保護之利的法律、醫療、金融等行業,固有優勢正一點一點被吞噬。英國學者理查·薩斯金(Richard Susskind)很早便注意到這種現象,並在其著作《明日世界的律師》中探討法律行業面臨的挑戰,以及將來的因應之道。

首先談到「錢多事少」的挑戰,許多企業的法務團隊都有縮減預算的壓力,法律事務所可能會接到企業客戶降低費用的要求,但工作量卻不見減少,甚至要擔負越來越高的風險。

接著是市場自由化,法律服務一向只有合格律師能提供,然而諸如英國等地已開放非律師人士經營法律業務,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也陸續進入法律領域,這些皆會對傳統法律事務所構成一定程度的威脅。

還有就是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能將人工處理程序加以電腦化/效率化,例如過濾非結構化資料、VR虛擬審訊、透過動畫方式呈現證據,塑造出顛覆以往的破壞式創新。

社會大眾對於法律規定的認知多半有限,也不易取得經濟實惠的法律指引。為促進一般人的司法接近權,拜資訊科技所賜,線上法律服務(如自助契約草擬)、線上爭議解決機制(像是網路上進行調解)能改善既有作業成本過高、耗時過久的問題。

在可預見的未來,能夠被標準化或電腦化的法律服務,需要有一群人在法律與科技這兩個世界架起溝通橋樑,他們不僅得受過法律訓練,也要對資訊科技抱持著高度興趣,因此法律系開設程式語言課程早就不是新聞。

另外,法律案件的多元性跟複雜度都與日俱增,未來的法律人除了深耕本科專業,最好也能多角化涉獵其他知識領域(舉凡創新策略、專案管理、組織心理學等專門學識),藉以提供差異化的加值服務,來滿足客戶多面向的需求。

7月 02, 2022

台灣創投攻略-揭開創投的神秘面紗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廣場書店

對於新創公司而言,除非有個富爸爸,要不然總會需要與創投(Venture Capital)打交道,藉此籌措營運資金。然而創投並不是慈善事業,投資新創公司的同時,必也是期待所得到的股權價值,在估值上能一直水漲船高(甚至遇到被併購或是公開上市),以達到獲利出場的目標。這本《台灣創投攻略》為市面上少見專門介紹創投產業的書籍,文筆流暢內容詳實,在此整理書中的三個重點: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 有限合夥人制

創投通常採取有限合夥人制,也就是由一群投資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成立合夥組織,其中管理團隊以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簡稱為GP )的身份執行基金管理及決策,並全責承擔債務;至於其他投資人則為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簡稱為LP),不參與日常管理,僅在出資額度內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由於GP擔負管理職責,會逐年向LP收取總資金約2%的管理費,若投資項目組合最終能圓滿獲利出場(達到預設最低門檻),GP還可進一步與LP共享分潤。

  • 口袋名單的開發
為尋找能變成投資項目的口袋名單,創投從業者經常接觸不同的新創團隊,透過盡職核實調查(Due Diligence)查證新創團隊的實際狀況,才能評估其投資價值。舉凡團隊組成、商業登記資料、財務狀況(最好經過四大的會計師簽證)等等都是調查的重點,尤其是團隊各成員的履歷真實性,有時還得實地走訪辦公室觀察成員彼此的特質及合作關係。畢竟「Theranos案」的殷鑑不遠,覺察人性互動細節的敏銳能力,是優秀創投人士的基本功。

  • 募資的各種階段
新創團隊在草創期尚在摸索階段,可能產品或服務只有個概念,此時的募資階段稱為種子/天使輪,重點在於打造出產品或服務的雛形。如已建立完整的商業模式,欲加速規模化的進度,甚至探索新業務,則進到從A輪開始的募資階段,用於取得開拓市場所需的資金。當新創團隊距公開上市只差最後一哩路,為搶占市場地位及擴大團隊規模,通常可由參與C輪募資(少數情況會到D輪、E輪...),推升估值來炒熱掛牌行情。
 
台灣政府推行亞洲‧矽谷計畫,以培養出本土獨角獸(成立10年內估值超過10億美元且未公開上市的企業)為宗旨。但台灣上市相對容易,新創團隊不必一味衝高估值,加上吸納國際熱錢的能力有限,產業又過度集中於硬體製造產業,排擠到諸如軟體產業的投資資金,種種環境因素皆不利於塑造獨角獸。況且獨角獸的誕生,也與貨幣寬鬆下投資人的瘋狂追捧脫不了關係,舉國之力比拚獨角獸的數量能否發揮實質效益,值得再三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