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7, 2017

專利審查的第二道門:產業利用性

產業利用性也是「新而有用」的審查項目之一,係指申請專利的發明除了有其特殊用途之外,還有在產業上被製造或被使用的可能。換言之,如果一個發明無法在產業上被製造或被使用,即使學理上可行,仍不具產業利用性。

許多人都愛喝飲料,即便是隨處可見的手搖飲料店,也常湧現排隊人潮。雖然飲料店商機龐大1,但彼此的競爭也相當激烈,使得許多業者絞盡腦汁,嘗試開發出各種增添飲料風味的方法。這時,有人發明了一種以「磁場」讓果汁、咖啡、茶等飲料變得更好喝的方法,其步驟如下:
a.     建立一恆定磁場,其最小強度約為3000高斯;
b.    將一飲料通過該恆定磁場,以便增添該飲料之風味。

這樣的方法是否可供飲料產業所利用呢?我們知道欲增添飲料的風味,可在飲料中加入添加物(如天然或人工香料、甜味劑、小蘇打等等),以改變人類的味覺感受。但是,透過外加「磁場」來影響飲料風味的方法,卻未獲得客觀科學證據的支持(像是證明果汁、咖啡、茶等飲料在大於3000高斯的磁場強度下,能引起磁化學效應),無法確定能否達成增添飲料風味之目的。因此,這樣的發明無法供產業上利用,難謂具有產業利用性。

另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則是能產生「十萬度高熱」的巨型火爐,這樣的溫度可比太陽表面要高上許多。假設該巨型火爐的尺寸與日本影集Ultraman中的怪獸斬波拉相仿(40公尺,直徑15公尺),經過科普作家柳田理科雄2的估算,所發出的熱量足以讓半徑6.9公里內的生物全身水份沸騰,地面也因受到高熱而像巧克力一樣融化,周圍的空氣更因化為電漿而膨脹形成蕈狀雲,引發大規模的狂風暴雨。試問,如果有專利文件記載這樣的發明,哪間企業敢真的拿來應用呢?

有人會把產業利用性跟市場價值聯想在一起,但產業其實不等於市場。產業是由一群提供相似(具相互替代性)的產品或服務之業者所構成,而市場則是對於某種產品或服務有需求之顧客的集合,因此產品與市場兩者間形成一種供需關係3

以比特幣為例,其使用的是「去中心化」網路架構,能即時將每一筆交易資料公開,並透過網路上多台電腦共同驗證交易資料的正確性。然而,電腦參與驗證將會消耗可觀的電力,所以系統設計了獎勵機制,讓投入越多運算資源者越有利於競爭做為報酬的比特幣,此即為所謂的挖礦(Mining)。比特幣在2017年價格屢創新高,也促進了「電腦挖礦設備」這種新產業的興起4-5,如生產挖礦專用主機板、挖礦顯示卡及冷卻設備等等的業者。正常來說,前述業者欲申請專利的技術內容只要實際上可行,即使功效不彰,仍能符合產業利用性。但市場價值的評估,可就沒這麼單純了,必須考量產品或服務進入市場後,能否滿足市場需求。像是電腦挖礦設備需求最大的地區,通常電費相對低廉,因此該地的挖礦者享有成本優勢,爭相購買高性能的電腦挖礦設備。但比特幣有每4年挖礦獎勵減半的機制,會使得減半時間後的潛在獲利受到影響,從而降低人們持有電腦挖礦設備的意願。此外,比特幣生態圈(Ecosystem)的健全性、政府對於比特幣的監管態度也會左右電腦挖礦設備的市場熱度。由此可知,市場價值的影響因素眾多,必須比對多方資料進行綜合考量,並不像產業利用性一樣,單純以專利文件評估實用上的可能性。


資料來源︰Patent1O1

感想:許多公司都是基於自家研發的產品或服務申請專利,因此絕大多數都能在產業上被製造或利用。除非採取太過於天馬行空的概念,以致於根本無法應用在產業上;或是發明內容到了可顛覆科學理論、改寫教科書的層次,讓審查委員完全看不懂,否則99%以上專利申請案都能通過產業利用性的檢驗。

1:潘羿菁,商機龐大 今年飲料店業績衝500億,經濟日報,20178月。

2:柳田理科雄,空想科學讀本,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7月。

3:王鳳奎,市場分析與預測,產業雜誌,201612月。

4Nikkei ComputerFinTech革命:金融科技完全解析,遠見雜誌社,20168月。

5:謝明俊,蔣友青出沒 礦場燒出比特幣正火紅,時報周刊,2017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