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與發明人洽案,那位仁兄劈哩啪啦講了一大堆技術名詞,問他這項發明能解決什麼技術問題,得到的答案總是:沒有人做過...而且書面資料只有一張簡單手繪圖稿,我要怎麼生出專利說明書啊!?」專利師B先生也在同一場聚會中訴說最近的遭遇。
「專利民事訴訟的審理步調超快,沒多久就開一次庭,如果當事人是國外客戶,準備書狀還要再弄一份英文版給他們確認,每天都在跟時間賽跑,我已經好幾天的三餐都在超商搞定了!」律師C先生堅信,在場很難有人比他過得更精實。
相信從事過專利相關行業的朋友,看到這樣的對話難免心有戚戚焉。然而應該還有許多朋友不太清楚專利工作的實際內容,以下進行簡單的介紹。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專利程序控管人員:
稍有規模的專利事務所都設有這類職務,主要職責在於確認專利送審文件、應繳規費是否齊備,也要控管眾多案件各自的官方期限。若接近到期日客戶都還沒動作,就得趕緊催促,要是漏未提醒客戶而造成逾期,影響專利獲准,就會讓客戶觀感大打折扣!所以專利程序控管人員不是輕鬆的差事。
專利師跟專利工程師:
負責撰擬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回覆官方的審查意見,必須對實質的技術內容有所理解。通常技術背景為電機/電子者會處理到電學類的案件(如Wi-Fi技術),但化學類的案件就不在其業務範疇中,除非客戶心臟夠強大。
專利師跟專利工程師的工作內容原則上大同小異,差別在於取得專利師(中國大陸稱專利代理師)執照的,有獨立代理客戶申請專利的資格,也就是能成為專利事務所負責人。可是經營專利事務所並不簡單,為了支應開銷,專利師跟專利工程師多少都有案件績效壓力。
律師(專利專業):
專利獲准後就如同一把獵槍,可以用來禁止侵權行為,這時不免要進入法律上的攻防,無論是原告或被告都可能尋求律師的協助。
專利訴訟(包括民事及行政訴訟)的爭點涉及許多產業技術,律師在處理業務時,若本身不具有技術背景,經常要與專利師/專利工程師合作。由於訴訟結果關係到客戶的商業利益,又要在短時間內整理眾多的卷證資料,工作中時時刻刻充滿著挑戰。
要補充的是,在台灣,專利師亦可接受客戶委託,協助專利行政訴訟事宜;而在中國大陸,若滿足《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訴訟代理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專利代理師也可接受客戶委託,協助專利民事/行政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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