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公司研發出一種製備特濃咖啡(Espresso)的方法,主要是透過兩段式的壓縮,將研磨咖啡粉壓成餅狀,再快速注入加壓後的熱水,以萃取出有濃郁口感的咖啡。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專利其實就像一把獵槍,讓專利權人(專利所有人)有權禁止他人實施專利技術,以取得相關產品、服務在市場競爭的獨特優勢。為了保護上述的Espresso製法,星巴克公司早在2009年1月6日便在美國申請專利。但要注意的是,專利的禁止權是由各國政府所授予,所以若要在目標市場享有專利保護,就必須向各國專利行政機關(如台灣的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
跨國申請專利經常涉及語言的翻譯,還要根據各國的情況因地制宜做調整(像是有些國家允許送審時先提出外文本說明書,翻譯本候補,但也有國家完全不通融)。即使是同一個技術方案,在不同國家的送審申請日可能也有先後之別。
然而,要獲准專利還得通過與現有技術的比對,此時對於現有技術的時間認定,究竟是以各國的送審申請日為準?還是以國際間首次的送審申請日為準?都取決於向各國專利行政機關送審時,是否有在專利申請書中聲明本案已先於其他國家申請專利,並附上證明文件,也就是主張所謂的國際優先權。
- 有主張國際優先權:星巴克的Espresso製法先在美國申請專利,日後在台灣申請專利時,若以美國專利申請案主張國際優先權,則台灣專利申請案對於現有技術的時間認定,就會以美國專利送審申請日前公開為準(與美國專利申請案一致)。換言之,在美國專利送審申請日到台灣專利送審申請日之間任何的公開資料,都不能算是現有技術。
- 沒主張國際優先權:要是在台灣申請專利時,沒有以美國專利申請案主張國際優先權,那麼台灣專利申請案對現有技術的時間認定,仍以台灣專利送審申請日前公開為準。此時,在美國專利送審申請日到台灣專利送審申請日之間的任何公開資料,皆可能成為現有技術,這將會增加專利獲准的難度。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要特別注意的是,主張國際優先權是有期限的,一般以國際間首次的送審申請日隔天起算12個月(若為保護物品外觀的設計專利,則為6個月),超過這個期間再提出專利申請,便無法主張國際優先權。而星巴克在台灣為Espresso製法申請專利時,就有注意到這點,將台灣專利送審申請日(2019年12月10日)押在期限內,順利地拿到台灣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