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01, 2022

查理·蒙格對智慧財產權的看法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廣場書店

價值投資大師查理·蒙格(Charlie Munger)是巴菲特在事業上的最佳合夥拍檔,股神曾讚嘆蒙格的智慧:「他思想的力量拓展了我的視野,讓我從猩猩進化到人類。」

蒙格起初是位房地產律師,出身法律世家(爺爺是聯邦法官,父親是知名商業律師)。由於他膝下子女眾多,每月開銷大,光憑律師工作維持家計仍感吃力。在偶然的機會中經友人牽線,認識了同樣出身於奧馬哈小鎮的巴菲特,兩人一見如故,並在數年後一同經營投資事業,締造了波克夏公司半世紀來平均年投報率高達19%的傳奇績效。

蒙格相當低調,很少拋頭露面,而《窮查理的普通常識》收錄了他歷年公開演講的內容,我們可以從這本書瞭解蒙格的思想體系、投資哲學,也包括他對智慧財產權的一些看法。

在我年輕時,我覺得專利權很不划算,投入的錢比得到的錢多。而法官傾向否決專利權–因為很難判斷哪些是真正的創新,哪些是仿製來的。
專利制度牽涉到「公益」與「私利」的調和,若非真正的創新,是無法獲得專利保護。但官方審查的檢索時間有限,難以保證沒有任何疏漏,即使是獲證公告的專利,在法院攻防的過程中,仍可能被舉證成仿製來的習知技術,而被判定無效。就某種程度來說,專利權並不是穩定存在的。

由於這種超級重要的口味配方必須絕對保密,所以不可能申請專利權。我們會大肆宣傳我們擁有秘方,這會加強巴夫洛夫效應。
回到專利制度的本質,獲得專利保護的同時,必須公開其技術內容。換言之,要是具有機密性的技術資料,則應改以營業秘密來處理,嚴加看管不能外流。有價值的秘密如能妥善保存不被剽竊,隨著時間的推移,有機會產生累積的乘數效應。

蒙格熱衷閱讀,總是手不釋卷,自稱是一本長了兩條腿的書。而我們也能透過閱讀,運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學習作者的人生智慧,謹將《窮查理的普通常識》一書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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