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30, 2022

保險與銀行的創新合作模式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Fintech Taipei 2022

幾天前到世貿一館參觀2022台北金融科技展,現場有辦活動的攤位幾乎都是大型金融機構。然而發展金融科技相當燒錢,甚至還要透過行銷活動推廣,才能深入一般消費大眾,所以大型金融機構爭相藉由公開展覽進行火力展示。

隨著金融服務開始盛行跨界合作,許多銀行著手與同集團的夥伴進行服務整合,例如國泰世華銀行便與國泰人壽一起推出結合儲蓄與保險的創新方案「利即保」,可讓存戶將利息轉換為意外險保費(高槓桿特性),使其無負擔地增加生活保障。

這種創新方案甫於今年獲得發明專利保護,運作上需要使用者終端先連上銀行端伺服器,進到網路銀行的保險規劃介面,選定保險方案(約定的存款金額、定存/活存、孳息轉保險比例、保險商品等等...),由銀行端伺服器將投保資格確認請求轉送到人壽保險端伺服器,再交給後者執行後續的審查、核發保單及保費扣款等作業。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全球進入升息循環,民眾的儲蓄傾向較以往增加,像「利即保」這種結合存款及保險的一站式服務,可望得到小資族的更多關注。

9月 25, 2022

靈魂不歸法律管-法律只能管轄外在世界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台北孔廟

靈魂不歸法律管,那麼歸誰管?當然是自己!從台大法律系退休的黃榮堅老師,在其著作《靈魂不歸法律管》中開宗明義這樣寫道。

此時不免有人會疑惑,法律到底要做什麼?簡言之,法律是用來處理人與人之間的利害衝突,是以大量的生活經驗為基礎來制定,還牽涉到許多價值上的判斷(如何才符合公平正義)。由於法律存在的本質是為了解決問題,必須先探究事實的真相,但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下,只能從證據的呈現去推論。無怪乎在法庭的攻防過程,證據相關的爭論始終耗費最多資源,也讓現代人不自覺在生活中嵌入了證據文化,單據文件保存的需求密度越來越高…

但問題來了,社會上普遍期待能透過法律實踐公平正義,包括眾所皆知的齊頭式平等,若世上所有工作都有相同的薪酬,那麼有些高風險的工作(如引水人)大概就乏人問津;況且法律是由人所制訂出來的,即便在民主制度下,掌握立法錙銖細節的仍是行政機關及民意代表,一般人難以看出貓膩之所在(法律規定的不合理處),更遑論法律的詮釋和執行無法完全跳脫政治力干預。冀望憑藉法律就能捍衛人們基本的生存幸福,似乎不太容易。

舉例來說,我國專利法在2003年以前曾規定侵害他人專利權應負刑事責任,造成專利所有人濫用權利,甚至以刑逼民,帶著檢警登門搜索扣押,索取天價的損害賠償金額,使被告廠商的資金週轉出狀況而關門大吉。基於專利權有其不穩定性,日後遭判定無效者並非少數,貿然對被告或嫌疑人施以刑罰,縱使未來認定沒有構成侵權,可是名譽與財產權的損害已實質發生,且世界各國普遍以民事程序處理專利侵害爭議,我國專利法關於刑罰的規定並不見得合理。

人生在世,無非就是要追求自由與幸福。自由代表可以選擇做自己,不會輕易陷入多元紛擾的價值觀陷阱(像是在法庭上勝訴即代表正義的一方),透過自主思考釐清事物的本質,人的內在世界才會得到安穩,帶來真正的幸福。

8月 27, 2022

升息讓保險公司的淨值蒸發,我的保單還安全嗎?

2022年,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展開迅猛的升息動作,讓保險公司的淨值大幅縮水,不僅成為媒體財經版頭條,連當年度的國家考試都出現了很接地氣的考題。


資料來源:考畢試題查詢平台(考選部)

為確保變現能力及配息穩定度,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多數投資於債券、特別股等金融資產,而當前的會計原則將保險公司名下的金融資產,依持有時間歸為三類:

  • FVPL(市價波動同時影響帳面價值、EPS)

買進後僅打算短期持有,以賺取價差為目的。歸在FVPL的金融資產,當市價出現變動,直接影響財報上的帳面價值,此時帳面價值的增減應認列盈虧,所以也會造成EPS的變動。
  • FVOCI(市價波動會影響帳面價值,但不影響EPS)
預計買進後長期持有,但仍可能透過低頻交易來賺取價差。歸在FVOCI的金融資產在市價出現變動時,連帶影響財報上的帳面價值,但由於其持有期間較長,只要還沒出售,帳面價值的增減就不用認列盈虧,自然不會造成EPS的變動。
  • AC(市價波動不會影響帳面價值、EPS)
打算買進後長相廝守,唯一目的在於領取穩定孳息,持有至到期日後領回本金。歸在AC的金融資產,即使市價出現變動,只要沒有違約的問題,不必煩惱到期領回的本金會縮水,因此毋須跟隨調整帳面價值及認列盈虧。

有些保險公司曾銷售預定利率高達7~8%的長天期保單,然而市場利率多年來一路下滑,這些舊保單便帶來了龐大的利差損壓力。近期市場利率的彈升對保險公司而言,正可緩解上述的利差損壓力,且於債券利率較高之際新進場的投資,能獲得更高的投報率,所以在盈餘方面應有正面影響。

但債券為保險公司主要投資的資產(通常非短期持有),當債券價格隨著利率上升而下跌,列為FVOCI者的帳面價值就會縮減。基於會計恆等式,資產出現縮減的情況下,若負債不變(負債主要是保單準備金,當前的會計準則採取發單基礎,不會動態調整),則淨值必須有等量的縮減。要是列為FVOCI的債券數稍多,以保險公司負債比率動輒八、九成以上來看,近期市場利率的彈升將對淨值存在明顯負面影響。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然而升息造成保險公司的淨值下降,實際上並不代表營運出狀況,而是會計準則使然(亦即資產與負債的衡量標準不匹配,接軌IFRS 17後可望克服此一問題)。況且金融監理機關對於保險業的管制相當嚴格,單純的淨值下跌應不至於衝擊保險公司的理賠能力。

8月 06, 2022

飛輪效應-生生不息的正向循環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蔦屋書店

成就一個卓越的事業,要冀望一次決定性的行動?在一項宏大的計畫或殺手級創新應用押好押滿?還是期待偶然的時刻有好運降臨?企管大師詹姆·柯林斯(Jim Collins)在其著作《飛輪效應》中指出,要能邁向卓越,應聚焦在打造出適合自己的飛輪,持續不懈地執行並適時調整,成為生生不息的正向循環。一個越轉越帶勁的飛輪,越有辦法創造恆久不墜的優勢。

以自媒體創作者為例,于為暢在《飛輪效應》的附錄列了一個飛輪架構,其中各個環節依序為:
持續學習:精進「紮實」的技能,有了食材才能炒得出好菜。

磨練觀點:有沒有異於一般人的觀點?盛產期的高麗菜,如何在自己手中變得獨一無二的佳餚?

★持續產出:如果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產能會逐漸被惰性所吞噬。

★積極行銷:設法增加能見度,讓創作被更多人看見。

★販售商品:透過知識變現,得到現金流維持日常開銷,能推升學習動力,培養更犀利的觀點...如此循環下去。

 
  
資料來源:整理《飛輪效應》書中範例

關於飛輪的建構過程,首先列出過往成功與失敗經驗的表現清單,從中得到關鍵任務(儘量不超過六項,以免太複雜),再由其間的「因果關係」定義出飛輪的各環節,串成一個不斷重複的迴圈。若可以清楚交代每一個環節前後的運作脈絡,搭配刺蝟原則的檢視(熱情所在/擅長之處/獲利來源),應能建構出有高度可行性的飛輪。

然而飛輪架構並非一成不變,宜隨著產業的快速變化,時時檢視當前的飛輪,必要時進行精進/改造,或延伸出另一座飛輪(像是小米發展手機以外的智慧家電),才能讓飛輪維持順暢的運作狀態,愈挫愈勇,益發茁壯。

7月 15, 2022

明日世界的律師-進擊的法律人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家中

進入專利這行至今屆滿10年,基於專利等智慧財產是由法律創設產生,所以自己的工作也可算是法律業務。在科技進展的衝擊下,享有資訊不對稱和特許保護之利的法律、醫療、金融等行業,固有優勢正一點一點被吞噬。英國學者理查·薩斯金(Richard Susskind)很早便注意到這種現象,並在其著作《明日世界的律師》中探討法律行業面臨的挑戰,以及將來的因應之道。

首先談到「錢多事少」的挑戰,許多企業的法務團隊都有縮減預算的壓力,法律事務所可能會接到企業客戶降低費用的要求,但工作量卻不見減少,甚至要擔負越來越高的風險。

接著是市場自由化,法律服務一向只有合格律師能提供,然而諸如英國等地已開放非律師人士經營法律業務,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也陸續進入法律領域,這些皆會對傳統法律事務所構成一定程度的威脅。

還有就是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能將人工處理程序加以電腦化/效率化,例如過濾非結構化資料、VR虛擬審訊、透過動畫方式呈現證據,塑造出顛覆以往的破壞式創新。

社會大眾對於法律規定的認知多半有限,也不易取得經濟實惠的法律指引。為促進一般人的司法接近權,拜資訊科技所賜,線上法律服務(如自助契約草擬)、線上爭議解決機制(像是網路上進行調解)能改善既有作業成本過高、耗時過久的問題。

在可預見的未來,能夠被標準化或電腦化的法律服務,需要有一群人在法律與科技這兩個世界架起溝通橋樑,他們不僅得受過法律訓練,也要對資訊科技抱持著高度興趣,因此法律系開設程式語言課程早就不是新聞。

另外,法律案件的多元性跟複雜度都與日俱增,未來的法律人除了深耕本科專業,最好也能多角化涉獵其他知識領域(舉凡創新策略、專案管理、組織心理學等專門學識),藉以提供差異化的加值服務,來滿足客戶多面向的需求。

7月 02, 2022

台灣創投攻略-揭開創投的神秘面紗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廣場書店

對於新創公司而言,除非有個富爸爸,要不然總會需要與創投(Venture Capital)打交道,藉此籌措營運資金。然而創投並不是慈善事業,投資新創公司的同時,必也是期待所得到的股權價值,在估值上能一直水漲船高(甚至遇到被併購或是公開上市),以達到獲利出場的目標。這本《台灣創投攻略》為市面上少見專門介紹創投產業的書籍,文筆流暢內容詳實,在此整理書中的三個重點: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 有限合夥人制

創投通常採取有限合夥人制,也就是由一群投資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成立合夥組織,其中管理團隊以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簡稱為GP )的身份執行基金管理及決策,並全責承擔債務;至於其他投資人則為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簡稱為LP),不參與日常管理,僅在出資額度內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由於GP擔負管理職責,會逐年向LP收取總資金約2%的管理費,若投資項目組合最終能圓滿獲利出場(達到預設最低門檻),GP還可進一步與LP共享分潤。

  • 口袋名單的開發
為尋找能變成投資項目的口袋名單,創投從業者經常接觸不同的新創團隊,透過盡職核實調查(Due Diligence)查證新創團隊的實際狀況,才能評估其投資價值。舉凡團隊組成、商業登記資料、財務狀況(最好經過四大的會計師簽證)等等都是調查的重點,尤其是團隊各成員的履歷真實性,有時還得實地走訪辦公室觀察成員彼此的特質及合作關係。畢竟「Theranos案」的殷鑑不遠,覺察人性互動細節的敏銳能力,是優秀創投人士的基本功。

  • 募資的各種階段
新創團隊在草創期尚在摸索階段,可能產品或服務只有個概念,此時的募資階段稱為種子/天使輪,重點在於打造出產品或服務的雛形。如已建立完整的商業模式,欲加速規模化的進度,甚至探索新業務,則進到從A輪開始的募資階段,用於取得開拓市場所需的資金。當新創團隊距公開上市只差最後一哩路,為搶占市場地位及擴大團隊規模,通常可由參與C輪募資(少數情況會到D輪、E輪...),推升估值來炒熱掛牌行情。
 
台灣政府推行亞洲‧矽谷計畫,以培養出本土獨角獸(成立10年內估值超過10億美元且未公開上市的企業)為宗旨。但台灣上市相對容易,新創團隊不必一味衝高估值,加上吸納國際熱錢的能力有限,產業又過度集中於硬體製造產業,排擠到諸如軟體產業的投資資金,種種環境因素皆不利於塑造獨角獸。況且獨角獸的誕生,也與貨幣寬鬆下投資人的瘋狂追捧脫不了關係,舉國之力比拚獨角獸的數量能否發揮實質效益,值得再三思考。

6月 15, 2022

因想像力而生的暗示性標誌


資料來源:美國專利商標局、Walmart

商標是用來表彰商品/服務之來源的一種標誌,以茲與他人的商品/服務相區別,因此商標必須有顯著的識別性,才能避免造成消費者的混淆。

相信許多朋友都看過卡通七龍珠,主角孫悟空為賽亞人(Saiyan)戰士之一,偶然在情緒刺激下變身為傳說中才出現的超級賽亞人,周圍燃起金色的氣焰,頭髮和眉毛轉為金色且全部豎起,戰鬥力也跟著暴增。之後的劇情設定中,幾乎所有賽亞人都能無礙地變身,那一頭豎髮自然而然成了賽亞人的經典形象。

既然賽亞人變身後的「怒髮衝冠」造型已深植人心,就有業者想到可用來彰顯自家髮泥的強大塑形效果,量身打造出能呈現超級賽亞人公知印象的標誌「SAIYAN HAIR」,舉凡任何對七龍珠有點概念的人,應能意會到髮泥的功用所在。 

對於產品本身的特性,這款標誌並非採取直接性的描述(例如:強力塑型、完美支撐),而是借助隱喻來進行暗示,消費者需要運用一點想像力,才能瞭解標誌與產品之間的關聯性,所以可歸類為暗示性標誌。

由於暗示性標誌的表達元素,不屬於競爭同業共同會使用的辭彙或事物,就算賦予專用的權利,也不致於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因而可以註冊為商標。像是「SAIYAN HAIR」應用在化妝品或清潔劑商品,就順利在美國通過商標註冊。

6月 01, 2022

查理·蒙格對智慧財產權的看法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廣場書店

價值投資大師查理·蒙格(Charlie Munger)是巴菲特在事業上的最佳合夥拍檔,股神曾讚嘆蒙格的智慧:「他思想的力量拓展了我的視野,讓我從猩猩進化到人類。」

蒙格起初是位房地產律師,出身法律世家(爺爺是聯邦法官,父親是知名商業律師)。由於他膝下子女眾多,每月開銷大,光憑律師工作維持家計仍感吃力。在偶然的機會中經友人牽線,認識了同樣出身於奧馬哈小鎮的巴菲特,兩人一見如故,並在數年後一同經營投資事業,締造了波克夏公司半世紀來平均年投報率高達19%的傳奇績效。

蒙格相當低調,很少拋頭露面,而《窮查理的普通常識》收錄了他歷年公開演講的內容,我們可以從這本書瞭解蒙格的思想體系、投資哲學,也包括他對智慧財產權的一些看法。

在我年輕時,我覺得專利權很不划算,投入的錢比得到的錢多。而法官傾向否決專利權–因為很難判斷哪些是真正的創新,哪些是仿製來的。

5月 20, 2022

好懂秒懂的商業獲利思維課-專利的價值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誠品R79(中山地下書街)

之前無意間在書店看到這本《好懂秒懂的商業獲利思維課》,作者郝旭烈(郝哥)在創投界服務多年,曾在淡馬錫集團擔任高階主管,他在這本書以精簡易懂的描述方式,從企業的五管(產、銷、人、發、財)出發,用價值與獲利的觀點逐步進行剖析。其中對於專利的價值,郝哥也拋出了三個思考面向:

●授權獲利

簡而言之,就是別人在商業實施的過程中,無法繞過你的專利保護範圍,必須支付權利金。此時這些專利本身就是生財工具,可以看成是會下單的金雞母。 

●生意前提

在簽訂商業合約時,強勢的買方會要求在條款中加入不侵權擔保承諾,也就是如果產品有侵權的情形,賣方要擔負起賠償的責任,但個人認為侵權這檔事與賣方有沒有專利並無絕對的關係。若產品已取得專利保護,仍應請公正第三方機構製作不侵權之分析報告,並釐清擔保事項的責任範圍,以免承受過高的接單風險。

●品牌形象

期望藉由專利讓顧客感受到專業和信賴,進而觸發購買的慾望。舉例來說,購物台推銷商品時經常會主打「獨特專利設計」、「多國專利認證」等特點,如果這個專利技術真的是客戶所在乎的(像是能幫助冷氣更節能省電),就會是一個吸引的賣點。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捷運新埔站商圈

由於專利是一種無形資產,在申請及維護階段皆所費不貲,如果公司本身資金有限,最好先思考專利可能帶來的價值,再決定要挹注多少資源在上面。

5月 15, 2022

元宇宙之我見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中華電信服務中心

元宇宙(Metaverse)可想像成從真實世界延伸出的虛擬世界,透過頭戴式裝置、智慧眼鏡使人沉浸在虛實交替的空間中。雖然元宇宙被廣泛認為是顛覆性的科技應用,仍有為數不少的質疑聲,例如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就批評「沒有人想整天把螢幕綁在臉上」。究竟元宇宙真的充滿應用前景,還是只是噱頭而已?

由於半導體技術的進步,現有手機的運算能力已堪與個人電腦相比。但用手機玩遊戲,過小的螢幕尺寸,除了加重眼力負擔,也缺乏視覺沉浸感。如能將手機與頭戴式裝置/智慧眼鏡彼此連接,即能由後者營造出觀看大螢幕的視覺感受,並帶來沉浸式的聲光效果。為能呈現更佳的使用者體驗,頭戴式裝置/智慧眼鏡通常會進一步運用下列兩種技術:眼球追蹤(Eye Tracking)及注視點渲染(Foveated Rendering)。

眼球追蹤:傳統的消費型電子產品多半以按鈕進行控制,爾後基於觸控面板的手勢控制也蔚為風潮。然而對於頭戴式裝置/智慧眼鏡而言,使個眼色就能完成指令下達的眼球追蹤技術,可能是更適合的人機互動模式。這種技術可利用攝影機拍攝眼球影像,再由影像處理即時判斷瞳孔的移動狀態,來追蹤顯示螢幕中注視點的位置,並可根據瞳孔移動、眨眼等動作設定控制指令。

注視點渲染:人眼在注視點中央附近有最高的視覺敏銳度,越往外圍越會明顯下降。若能採取集中資源的概念,在注視點中央附近做最高畫質輸出(高解析度渲染),往外則逐步降低畫質(模糊渲染),此舉既可保留高解析度的視覺體驗,還能減輕對顯示卡的運算負荷。但這種技術必須即時確認注視點的位置,所以還得與眼球追蹤協同運作,此外也應控制眼球追蹤過程所造成的延遲,以免影響系統的順暢度。

近年來各種頭戴式裝置/智慧眼鏡不斷推陳出新,重量越來越輕,待機時間越來越長,應用情景也越來越多元。我們相信在技術持續進步下,元宇宙概念能逐漸融入人類生活,形塑出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交互共存的狀態。

5月 08, 2022

憶母恩

資料來源:作者與母親攝於遠東育樂中心

我永遠記得2021年夏天的周末下午,與母親在台大醫院病房裡的對話。

當時母親在病床上一直講著:「眼科,眼科...」,似乎她喚起了之前看白內障的印象。

我問了母親:「是魏醫師嗎...?」,那次眼科門診是我預約的,所以還記得醫師的名字。

她點了點頭。

萬萬沒想到,這竟成為她清醒時刻,我們之間最後的對話...

從小到大,母親總將心思都放在兒女身上,全心全意照顧我們一家人。高中放學從板橋到台北補習,她會準備好熱騰騰的便當,拿到板橋火車站讓我帶著,只希望我們不要在外亂吃。由於她求學時期家裡生意忙,三餐很難正常,因此她婚後一手包辦下廚的工作,全是為了我們的健康著想。

母親待人處世相當圓融,周圍親友對她幾乎無任何負評,而且她的邏輯能力也極好,能在毋須強記的情況下梳理出事物的脈絡(如棒針編織)。可惜母親因為忙於娘家的生意,影響到升學之路,如果她有和我一樣多的受教資源,事業成就肯定是我的好幾倍!

每逢佳節倍思親,永遠感念母親對我們滿滿的愛!

4月 08, 2022

企業內訓授課心得-智慧財產應用與專利申請實務班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企業內訓課程

很榮幸獲得工研院產業學院和鐵雲科技的邀請,擔任兩個整天的企業內訓講師。由於第一天課程適逢Blue Monday,擔心直接切入專利這個硬梆梆的主題,台下恐會睡成一片。在課程編排上,決定先給大家課前小測驗,以幾個容易混淆的觀念(如廣告slogan可否申請專利保護...)來開場,讓聽眾知道智慧財產有許多規範不同於直覺,透過這門課能學到需要注意的眉眉角角。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企業內訓課程

智慧財產的用途在於保護創新成果,其與創新密不可分。在第一天上午的課程,首先簡述創新的三要素(問題、新方案跟價值),並以生活化案例解釋新方案中商業方案(鮭魚之亂的促銷方案)與技術方案(以手機App將寄杯程序線上化)的差異之處,畢竟這攸關能不能申請專利的問題。

接下來將重點擺在各種常見的智慧財產,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簡要地從成立要件、是否需要申請、內容會不會公開、保護期間到侵權責任進行介紹,以利於瞭解不同智慧財產保護方式的適用情形。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企業內訓課程

下午開始把主題聚焦到專利上,講述專利的三大類型(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文件的三大組成(專利申請書、專利說明書、專利範圍)及審查流程,接著輔以實際範例進行說明。本次特別請到已新智權科技(iNew Inc.)的莊詔任先生,帶領學員以分組討論的方式,根據表格一步一步練習寫專利範圍。常言道,從做中學的效果勝過老師只在講台上獨白,看到各組積極的討論,真是所言不假!

第二天的課程進入跨國專利申請的實務,除了強調主張國際優先權的重要性,也補充美國臨時申請案及專利合作條約的概念。再來便進到專利爭議的主題,諸如侵權的判斷原則(先文義後均等),與審查瑕疵的救濟手段都有所探討。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企業內訓課程

課程最後則是讓學員實際操作專利資料庫,運用布林運算檢索專利資訊,以大家耳熟能詳的企業家當例子,找出以他們為發明人的專利。很開心的是學員們程度非常好,很快就完成任務,期望這次課程能對大家的專利提案更有幫助!

3月 20, 2022

專利侵權爭議與保險理賠的相似之處


資料來源:Pixabay

某甲公司專精於臉部辨識(Facial Recognition)技術開發,但在篳路藍縷的草創期從未積極申請專利,直到市場出現競爭對手時才驚覺專利的重要性。於是,某甲公司從外部購買一件與臉部辨識技術相關的專利,拿來向主要競爭對手某乙公司寄發警告函主張專利權受到侵害。但經第三方機構進行比對後,認定某乙公司明顯沒有侵權,此時某甲公司的負責人忿忿不平,明明對手公司用了臉部辨識技術,為何還抓不到他們侵權?

原因在於這件買來的專利雖與臉部辨識技術相關,實際保護的卻是雙因子認證的技術手段,也就是依使用者提供的主要生物特徵(如臉部)做第一步認證之外,還會再根據次要生物特徵(如虹膜)進行第二步認證,好來增加認證流程之安全性。即使雙因子認證可能涉及臉部辨識技術,只要某乙公司未實施完全對應的技術手段(僅有一部份對應),自然沒有落入專利範圍。所以專利能否在市場上展現價值,取決於專利範圍的涵蓋情形

同樣地,也有人認為買了醫療保險等於看病都有理賠。其實醫療保險的理賠範圍是由保單條款所決定,像日額型是依實際住院天數給付理賠金,而實支實付型則是按實報實銷的方式在限定額度內核賠。若保單條款以「住院接受手術」為理賠認定標準,門診手術就不能申請理賠;如果醫療收據上的開銷超過保單條款所列之上限,此時便無法獲得全額理賠。

因此專利和保險一樣不是有就好,能在需要的時候發揮保障才是重點!

3月 13, 2022

對於通常知識的一點看法


資料來源:Pixabay

我的小學生涯有三年(1986~1989年間)在花蓮度過,當時就讀的學校是花師附小(現為東華附小)。約莫在小學三年級時,學校的新圖書館落成,除了有豐富的藏書,樓上還設置專業天文望遠鏡,以當時的校園來說,新圖書館儼然成為萬眾矚目的地標。

為了幫新圖書館取個好名,校方特別舉辦徵名活動。雖然年代有點久遠,腦海裏仍記得候選名單如下:
  • 勤學樓
  • 致知樓
  • 靜遠樓
  • 廣智樓 
  • 萬象樓
最後階段以全校同學普選的方式決定,投票後當天放學時刻,聽到同路隊有人議論紛紛。

「你選哪個呀?我選勤學樓。」某位高年級學長先開啟對話。

「我也選勤學樓!」另一位高年級學長這樣回答。

結果揭曉,勤學樓以壓倒性的票數勝出。

多年後回想起那次投票,推測應該是大家對於勤學兩字最為熟悉,父母師長也一直灌輸我們勤學有益的觀念,所以小學生對於勤學的理解已屬於普遍具有之通常知識。若換成是有寧靜致遠涵義的靜遠樓,或是有格物致知涵義的致知樓,雖然在意境上更勝一籌,卻無法引出共鳴...也許這些名詞,至少要等到小學生畢業進入中學後,才能真正變成通常知識吧!

2月 28, 2022

同樣是智慧財產權爭議,結果卻大不同!


資料來源:Pixabay

某P在與外界隔絕的工作室焚膏繼晷,終於創作出獨門作品,並進入商業化階段。好巧不巧半途冒出了A公司,以智慧財產權遭侵害為由,指控某P的行為是剽竊/抄襲。此時某P甚感不解,自己明明是獨立創作,為何還會惹上這種莫名的麻煩?

究竟A公司是不是在無的放矢,要看主張遭到侵害的是哪一種智慧財產權?到底是著作權還是專利

如果是主張著作權遭到侵害,A公司要先比對自己的著作與某P的著作,以界定兩者之近似程度;假使存在實質的近似,尚需再證明某P有機會接觸到自己的著作,才能判斷是否構成剽竊/抄襲。因為某P的著作是獨立完成,只要A公司未曾將其著作公開發表,便難以舉證有接觸的可能性,某P自然容易安全下莊。

但換成是專利權可就不同了,因為專利世界的遊戲規則中,不管有沒有接觸這回事!只要某P所實施的技術內容,確定落入A公司所主張的專利範圍,某P的行為即屬專利侵害,還得承擔A公司為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所以要特別留意,就算是獨立創作,仍有可能侵害到別人的智慧財產權。尤其在涉及技術的商業化實施之前,應先做好專利前案調查,以降低潛在的專利侵害風險。

1月 31, 2022

商務人士都該認識的武財神

武財神的定義


多數人都有求財需求,也造就出財神信仰在華人社會中獨樹一格的地位。大眾所熟知的財神,主要有文財神及武財神兩個系統,其中文財神以比干、范蠡(陶朱公)為代表,掌管如行政、文書、藝術創作等工作者的收入;武財神則為趙公明(玄壇元帥)、關羽(關聖帝君),保佑軍警、貿易、業務等工作者的財庫。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武財神的好隊友


相傳關羽善於算數記帳,被後世尊為商業守護神,及招財進寶的武財神。在武聖廟或供奉關聖帝君的廟宇中,也常見身旁捧漢壽亭侯官印的關平(關羽長子),和持青龍偃月刀的周倉(關羽部將)。

而根據《封神演義》的記載,趙公明師承通天教主,受聞仲太師之託助紂伐周。雖然趙公明神通廣大且驍勇善戰,仍舊不敵有眾仙助陣的姜太公一方。周武王滅紂後,姜太公奉旨冊封諸神,手握九節鞭的趙公明被封為玄壇元帥,其兩位愛徒陳九公(法器為象牙)、姚少司(法器為珊瑚)與對陣過的仙人蕭升(法器為寶珠)、曹寶(法器為帳冊),則各自被封為南路財神、北路財神、東路財神及西路財神。這四位正神由御位中路財神的玄壇元帥統領,合稱五路財神。

近年來也興起八路財神之說,亦即將五路財神再加上文財神比干、關聖帝君及文昌帝君,然而各間廟宇的神祇組合可能略有不同。


資料來源:作者攝於板橋慈惠宮

拜武財神應該注意什麼


如前所述,武財神保佑軍警、貿易、業務等工作者的財庫。以上職務由於需要與外界人士合作,若能獲得神明加持,掃除人際溝通上的任何障礙,自然能在求財道路上順暢許多。所以除障可請武財神幫忙,但大石搬開了,還是要憑著自己的力量前進。

1月 06, 2022

從專利觀察蔚來汽車之充換電技術

講到電動車,多數人大概會先想到特斯拉(Tesla)的Model系列。而特斯拉的創辦人馬斯克卻曾公開表示,該公司最大的競爭對手很可能來自中國大陸公司。

電動交通基礎設施及需更加普及


在晶片及電池缺料的影響下,各大車廠的產能都很緊繃,而缺料僅為暫時性的供需失衡。對於蔚來汽車(NIO)而言,若要實現盈利目標,衝高銷量發揮規模經濟的效益乃必要之舉。

由於NIO在2020年底現金儲備來到新高的65億美元,在等待產能到位的同時,也著手在內蒙古、青海等地方加強建置電動交通基礎設施(如充電樁、換電站等),以緩解使用者的續航里程焦慮(Range Anxiety),進而搶占傳統燃油車的市場空間。

NIO逐步建置新一代換電站


相對於Tesla所採用的插充方案,NIO側重以抽換電池來為電動車補充電力(類似台灣的Gogoro電動機車,但電動車的電池重達500公斤)。由於NIO車主購車時可選擇電池部份「以租代買」的BaaS(Battery as a Service)模式,在此情況下車主不會太計較電池是新是舊,自然對於抽換電池抱持著友善態度。

為執行抽換電池的服務,NIO在中國大陸多個城市建置換電站。關於換電站的運作,NIO已揭露於中國專利CN 208101947 U,當電動車進入換電站之後,先由舉升裝置將車輛抬升至一定高度,透過機械設備從底盤卸下電力耗盡的電池,再裝入蓄滿電力的電池,隨後回降舉升裝置,完成抽換電池作業。

2021年NIO更推出新一代換電站,如中國專利申請案CN 112140939 A的內容,電動車可直接駛入位於坡道頂端的換電平台,機械設備由開合機構的開口伸出,據以執行電池的拆卸及裝填工作。新一代換電站不再需要舉升裝置,能有效提升整體作業速度,甚至比加油還快。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者整理

同步以充電樁及移動充電車提供服務


雖然NIO對於電力補充是以抽換電池為核心,基於換電站所費不貲,所以並未偏廢插充方案。除了隨車附贈家用充電樁之外,NIO也在戶外空間建置公共充電樁,至少在換電站密集度較不足的地區,車主仍可以透過鄰近的充電樁補充電力,或是呼叫移動充電車至現場處理。

實際上,車主有電力補充需求時,即便根據站點地圖選擇充電樁,可能到現場才發現已被他人捷足先登。因此NIO在中國專利申請案CN 108829778 A提出了充電樁的智能推薦方法,運用機器學習挖掘車主附近閒置機率較高的充電樁,減少撲空造成的不便。

此外,NIO也針對移動充電車的散熱問題尋求解決之道,如中國專利CN 106808999 B所述,利用單一水冷系統各自對驅動電機及儲能電池進行冷卻,避免工作溫度過高影響移動充電車的運作,確保使用上的安全性。

小結


Tesla與NIO所推出的電動車產品皆主打高階市場,但在充換電技術上,前者基於成本考量大力擁抱插充方案,而NIO則提供多元選項,讓車主決定透過換電站、充電樁或移動充電車補充電力,並結合BaaS模式降低購車價格及推動電池維護服務,打造出以客為尊的商業策略。正因如此,使得NIO握有能和傳統燃油車業者爭勝的本錢。

保險專利與監理雙週報(2024-03-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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